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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温州市企业技术探讨研究开发机构绩效评价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全面加快科学技术创新推动工业高水平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温政发〔2023〕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市区范围内2023年度温州市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考核优秀单位做资金奖励,现将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2023年度温州市区市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考核结果优秀名单(详见附件)。
绩效评价结果优秀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每家奖励30万元,省级企业研究院每家奖励20万元,省高企研发中心每家奖励15万元、市级研发机构每家奖励10万元。
(一)属地科技部门依据本通知,于10月26日前向合乎条件的企业推送奖补申报提醒,并将相关填报要求一次性告知企业。
(二)合乎条件的企业于11月3日前登录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填报申请表及相关申报材料。
(三)属地科技部门自通知中明确的申请截止日起,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在线查重和审查,并转市科技部门审核。
(六)经公示无异议后,属地科技部门依据电子审批单在3个工作日内向属地企业《申请表》中提供的基本账户拨付奖补资金,并在系统上及时确认资金到位。
(一)“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C、D类企业、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企业均按规定不享受政府有关奖补政策(以奖补公示截止前政府提供的最新名单为准)。
(二)在奖补公示截止前将企业注册地搬离、未在要求时间内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填报有关数据以及不符合奖补资格的,按规定不予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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